5只野生刺猬被放归大自然
2015年6月3日,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市民刘春华,驾车前往乌审旗牧区沙漠草丛,将从一贩卖野生动物的卖主手中解救的5只野生刺猬放归大自然。
购买野生刺猬放归大自然
5月31日上午,刘春华在微信朋友圈看到有人发布出售野生刺猬的信息,刘先生第一时间和卖家取得联系。经过沟通得知,卖家一共有5只刺猬,其中一只刺猬准备宰杀。刘先生和卖家商量,想把5只刺猬全部买下放生。卖家听后,决定将5只刺猬全部卖给刘先生。
“我一直都很反对销售和食用野生动物,所以当看到有人售卖,就想把它们解救下来放生。”刘春华表示,他已经放生了十几只刺猬了,只要他遇到售卖或者看到有出售刺猬的信息,他都会及时联系,向他们普及保护野生动物的知识,倡导将野生动物放归大自然。而售卖者听完刘先生的讲解后,一般都会通情达理地同意刘先生的主张。
呼吁公众勿食用野生动物
6月3日一早,记者在刘春华的院子里见到了这5只即将放生的野生刺猬。
刘春华对这几只小动物非常精心,为它们准备了餐盆,餐盆里放有肉类、瓜果、蔬菜等。而此时,5只小动物还在休息中。记者看到其中的两只刺猬身上长着两个小肉球,刺猬的长度在20-25厘米,重量大约3斤左右。
上午10点,记者随刘春华一同驱车前往20多公里外的牧区。
11时许,经过再三查看,刘春华最终选择在一处沙柳茂密的丛林,将这5只刺猬放归大自然。直到看着这几个小家伙慢慢地躲进丛林,刘春华才恋恋不舍地离去。
刘春华告诉记者,他此前查询了很多关于刺猬方面的知识,刺猬喜欢昼伏夜出,这次之所以跑这么远选择这片沙柳林,是因为这里人烟稀少,可以使这些小动物尽量远离人类。另外这片沙丘里的植被,非常适合刺猬生存。刺猬性格孤僻,天性胆小,不适合圈养,若脱离野生环境,被人当作宠物饲养,很难存活。
刘春华同时也希望借助媒体,呼吁广大市民保护野生动物。他说,野生动物是大自然重要的组成部分,野生动物也是有灵性的,它们都是人类的朋友,希望市民在日常生活中不要食用野生动物,学会和野生动物和谐共生。((记者 陈光))
相关链接:野生动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》中明确规定,野生动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。同时规定禁止猎捕、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。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,必须取得狩猎证,并且服从猎捕量限额管理。 猎捕者应当按照特许猎捕证、狩猎证规定的种类、数量、地点和期限进行猎捕。 同时还规定,禁止出售、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。